答: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,不得改装、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。工程建设方确需改装、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,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,报经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,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。